索 引: | 330802-032-040100-2018-0007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责任部门: | 生成日期: | 2017年10月13日 | ||
名 称: | 衢州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衢门山4号地块调整方案批前公告 | |||
文号: | 责任科室: | |||
内容概述: | 因业主申请,对原方案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为:1)原E区1-5#楼距离D区间距11-12.73米,现调整为13.58-13.89米;6-9#楼原距离C区12.58-13.11米,现调整为13.11米。2)原E区建筑1-5#楼退用地红线6-7.5米,现退用地红线5.5-6.61米,原6-9#楼退用地红线4-4.56米,现退用地红线4.26-4.27米。3)增加E区1-9#楼门斗。(具体详见附图) |
衢州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衢门山4号地块调整方案批前公告
名 称: | 衢州恒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衢门山4号地块调整方案批前公告 |
设定依据: | |
申请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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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直接利害关系人权力:本项目重大利益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告意见反馈期限内向我局提出申请。 有效反馈意见期限:17年10月13日至17年10月22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来电及电邮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反馈期限最后一天下午5时。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有效反馈意见要求:需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真实,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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