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 330802-072-010300-2015-000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时限: | ||||
责任部门: | 经济办 | 生成日期: | 2015年11月01日 | |
名 称: | 经济办 | |||
文号: | 责任科室: | 经济办 | ||
内容概述: | 经济办工作职责 |
经济办
名 称: | 经济办 |
负 责 人: | 陆军 |
单位地址: | |
公开电话: | 0570-8761926 |
电子邮件: | |
工作职责: |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和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求,提出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发展辖区企业,积极扶持规模企业及特色行业的发展。 四、负责辖区内企业改制工作,指导、鼓励企业加强技改投入和新产品的开发,指导企业搞好内部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五、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改革与发展,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服务;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的投诉工作;监测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指导和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协调和解决非公有制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产品质量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总结推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与改革经验。 七、调研开发符合产业政策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项目,并向外推介。 八、搞好相关报表工作,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
附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