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802-026-040100-2017-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柯城区林业局 生成日期: 2017年03月02日
名  称: 收购特殊种子许可      
文号: 责任科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内容概述:  
收购特殊种子许可
名    称: 收购特殊种子许可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九条: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因科学研究、良种选育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等情况确需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省人民政府规定限制收购的林木种子的。 数量限制 无 禁止性要求 (一)不符合批准条件的; (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办理期限:
数量限制:
办理窗口:
职能科室: 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联系电话:
收费标准:
备    注:
表格下载:
【打印】 【关闭】 【信息来源】

柯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柯城区政务公开办 柯城区电子政务中心建设管理

2015 版权所有 浙ICP备05000051号 建议IE8,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