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市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对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好本辖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工委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每季至少一次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坚持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时部署、同时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三)负责与各分管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检查督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每年至少4次以上亲自带队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四)指导制订管委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制订本辖区突发重大事件应急预案。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对本辖区的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处理本辖区的突发事件。
(五)建立健全管委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改善其工作条件,保障必要的装备和经费投入。
(六)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七)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确保完成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任务。决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重要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