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330802-070-060100-2018-0001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柯城区石室乡 生成日期: 2018年05月29日
名  称: 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号: 石政〔2018〕66号 责任科室: 石室乡党政办公室
规范性文件编号: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内容概述:  
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

年度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切实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我乡将继续开展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以满足老百姓的健康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和《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5年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5]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这项涉及民生、民心工程,经研究,现就石室乡各行政村、社区和乡属各单位组织参加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体检频次和体检项目

(一)体检对象和体检频次。中小学生、儿童、慢性病及65岁以上老人为主要体检对象,每年体检一次,体检率达80%以上;其他参合人群自愿体检,每两年体检一次,今年安排:沙埠一村、沙埠二村、姜家埠头村、江东村、崇文村、柯山社区、上厅村、桥头村、横路村、响春底进行全民体检。2018年65岁以上老人体检率80%以上,中小学生、儿童体检率90%以上。

(二)体检项目

1、常规体检项目包括: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彩色B超(肝、胆、脾、胰腺)、心电图。

2、重点人群体检项目包:

65岁以上老人:在常规体检项目的基础上,增加血脂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65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中医体质辨识,并做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

0-6岁儿童:按照目前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体检,0-36个月儿童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做好记录。

在校中小学生: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卫发【2010】83号)的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

2018年4-6月,体检时间早上7:30分到下午4点半,各村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请尽可能安排空腹体检,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石室乡卫生院安排好医务人员进村为参合农民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切实做好农民健康保健服务工作。

2、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参合农民体检工作,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村书记或社区主任负总责,村民主任具体抓,村公共卫生联络员要全程参与本村的体检工作。各村要落实安排好三间检查用房,配备相应的桌子和凳子;彩超、心电图、常规检查各一间,房间要求保持正常通电,体检场所或附近要有卫生间。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在村宣传橱窗、公开栏、公共场所张贴宣传标语,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完成。

3、各联系村干部要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安排好体检场所体检期间体检医生的用餐,及时供应开水,并保持体检场所的清洁卫生,确保按时完成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4、体检对象请携带体检表(写上自己或子女的电话号码),非重点人群的请携带社保卡。

5、体检地点:详见体检安排表。

四、奖惩办法

各行政村和社区要确保2018年主要体检对象,65岁以上、慢病人群体检率达到80%以上。本次体检完成情况作为各村公共卫生年底考核其中一项重要指标。              

柯城区石室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

柯城区石室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8年4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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