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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为什么可以收取一定的成本费用?

[发布日期: 2008-11-15 ]  作者: 【 】【打印】【关闭

  政府机关的开支由国家财政提供,而政府机关在处理具体的信息公开申请时必定发生一定的成本费用。该部分费用的发生系为满足某些特定申请人的需要,不宜由全体纳税人来共同承担。因此,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收取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成本费用,可以使得提出申请的行为更加严肃。
  申请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经本人申请、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免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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